北京西城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 119号3层307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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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内容--开始?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 ***号*层***号房产项目编号:S******D************标的名称:标的编号:转让方名称:******转让方类别:法人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西城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标的房产挂牌转让期间即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我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现场踏勘和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我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 (*)我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了解和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了解,自愿全部接受实物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要求退还标的。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转让,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如标的资产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情况,同意标的资产交接日前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接日后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 *% 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数据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主体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