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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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一) 致各投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有关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招标文件P***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予帮助协调。”是否应修改为由发包人负责? 答: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列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承包人负责实施。 问题*.招标文件P***页,***.******.***(*)“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用电接至施工区。施工区内施工用水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达到相应的标准。接电、取水、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应修改为由发包人负责? 答:接电、接水接至施工场地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列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承包人负责实施。用水用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问题*:招标文件P***页“通用条款原文删除,修改为:发包人将对本项目范围内的管道材料实施甲供,并按以下办法实施;”其中“管道材料”的内容不明确,建议将“管道材料”改为:“管道主材”。 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甲供材为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管道材料,实施过程中甲供范围若有变化,以发包人书面调整为准。 问题*:分包单位不是独立的投标人,是否不需要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答:不需要,“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提供。 问题*:招标文件规定管道主材甲供,且不参与下浮,那么建安费的投标报价,是否应扣除管道主材费用下浮后再合计报价?请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第三点。 问题*: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K)+暂定金额+设计费”是否应该改为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管道主材费-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费用-管网CCTV 检测费用-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K)+暂定金额+设计费+管道主材费+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费用+管网CCTV 检测费用+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请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第三点。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隋先生 电话:*********** 现统一修改为: 联系人:陈镜全 电话:****-******* *、原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设计费***.****万元、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万元、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万元、管网CCTV 检测***.**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现统一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设计费***.****万元、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万元、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万元、管网CCTV 检测***.**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甲供管道材料费****万元)】。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K)+暂定金额+设计费。” 现修改为: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费-管网CCTV 检测-甲供管道材料费)×(*-K)+暂定金额+设计费+前期管网初步排查(测量)费+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管网CCTV 检测+甲供管道材料费。 *、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中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计取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中若有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删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项发包人违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顺利推进本项目建设,若出现因发包人资金调度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的情况,承包人应予以支持,发包人承诺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少于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出现上述情况,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完成应付未付款。若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逾期仍未支付完成的部分,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有关“人工费差价”调整现统一修改为: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编制的人工费总额与有权单位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并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将处以****元的违约处罚金。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资信评分标准 (**-**分)*.企业资质资格(≤*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分。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本项目不适用)的,得*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现修改为: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资信评分标准 (**-**分)*.企业资质资格(≤*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分。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本项目不适用)的,得*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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