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理工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维修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安徽理工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维修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项目澄清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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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维修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项目澄清说明(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安徽理工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维修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项目编号:****DFAGZ*****/JG****-**-****),现澄清说明如下:
为充分响应相关政策文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号)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号)规定为准。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安徽理工大学
地址:淮南市泰丰大街***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蔡巾程、龚蕾、岳翠红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