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0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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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交易国土告字【****】***号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青同镇南青同村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时**分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灵寿县北环东路**号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银行帐号:**************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zb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