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辽宁省锦州市申报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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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市申报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并打电话通知否则无效。联系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S***********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申报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辽宁省锦州市申报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并打电话通知否则无效。联系电话:***********)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上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以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为准。线上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并打电话通知否则无效。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沈战役纪念馆 地址:北京路*段*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毛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