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临泉县打好创新“组合拳”防控“恶意低价” 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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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恶意低价”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毒瘤。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恶意低价”这一顽瘴痼疾,积极发扬创新和斗争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协调会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面防控“恶意低价”交易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梳理明确法定依据。加强部门协调,组织工作专班,针对“恶意低价”问题,认真学习研究招标采购领域“两法”、“两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认真梳理有关条款细则。同时,结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机制建设规定,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全面集思广益,收集归纳有关问题及对策建议。另外遇到疑难困惑主动利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咨询答复”栏目,进一步明确细化有关法律适用及程序。二是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为持续加强开评标区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修订并印发了《开评标区值班工作制度》。针对“恶意低价”问题,进一步明确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价格评审职责,对进场评委专门逐人发放《温馨提示》卡片,提醒认真履行价格评审等重点职责,即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加强标后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跟踪监督,对于违规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或不能认真履行合同的,一律移送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理。三是依法打击违规行为。制定《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沟通会商制度》,明确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质疑投诉核查等工作中发现问题或线索,及时依法予以督促整改或查处,并及时将涉及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等处理结果抄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到位。尤其针对“恶意低价”行为,强化对违规投标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既追究违约责任,又纳入“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今年以来,已对*家违规放弃成交供应商进行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