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0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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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漳平新坤硅胶制品生产项目龙岩市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菁华大道**号(漳平工业园区登榜片区内)******龙岩******项目位于龙岩市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菁华大道**号(漳平工业园区登榜片区内),租赁园区标准厂房A*-*#一、二层。项目利用硅橡胶、硫化剂、色膏、聚乙烯(PE 原米)、聚丙烯(PP原米)、色母等原材料,安装硫化机、炼胶机、切料机、烤箱、喷砂机、风选机、注塑机、拌料机等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措施,经炼胶、硫化、保温、修边等工序生产硅橡胶制品****万个/年,经混料、注塑、修边等工序生产塑料制品***个/年。*、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汇入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炼胶、硫化、塑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气体的收集措施,尽量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喷砂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粉尘、废包装材料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项目最大新增VOCs(NMHC)排放量为*.***t/a。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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