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宣城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土壤、农作物及灌溉水样品测试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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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宣城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土壤、农作物及灌溉水样品测试(招标编号:GN****-**-****)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线上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推荐顺序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元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元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元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 二、评审情况简述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其它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五、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名 称: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 ** 号 联系方式:吴来全,***********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特此公示。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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