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电商办〔2022〕2号)关于印发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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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企业: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年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和项目进度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天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台县商务局 代章****年**月**日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方案一、监管内容(一)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监管依据为《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年)》、《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管理办法》(天商务发〔****〕*号)、项目合同、承办企业建设方案等。(二)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依据为《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财企〔****〕**号)、《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天商务发〔****〕**号)等。二、监管成员组成监管成员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及第三方监管单位组成,具体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监管活动。三、监管方式日常监督管理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查看资料台账、听取汇报会等方式,要求不走过场,避免盲区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主要依据。四、监管要求监管工作要以“四查四看”为要点,每季度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一次联合现场检查和召开工作汇报会,每个月由县商务局对项目进行一次随机方式抽检,并听取工作汇报。“四查四看”主要为查资金、资料台账,看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查设备使用情况,看设备有无闲置、维护是否到位;查项目运行情况,看三级物流体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成效;查项目整改情况,看各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承办企业对开展的工作形成周报、月报定期报县商务局,并根据日常监管结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日常监管整改台账(见附件*)。五、其他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定期记录监管情况,形成日常监管台账(见附件*)。力争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久机制,提高示范县项目建设成效,提升农村电商水平。承办企业应针对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若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承办资格。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台账*、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整改台账附件*: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台账序号监管日期参加人员监管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附件*: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整改台账承办企业:序号监管日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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