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娄星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网上办事平台(二期)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合同甲方: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法定代表人:谢威明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东**号乙方:娄******法定代表人:贺碧如地址:娄底市娄星区蛇形山镇洪河村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娄星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项目。*、项目区域:双江乡、杉山镇、石井镇、水洞底镇、万宝镇、蛇形山镇、黄泥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等区域内。*、实施内容:对区域内的枯死(濒死、衰弱)松树进行除治,约*****株(根据实际除治林数进行验收,以验收合格株数为准)。第二条除治技术标准枯死(濒死、衰弱)松树除治。****年*月**日前必须完成辖区内所有枯死(濒死、衰弱)松树除治及集中清理销毁工作(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具体顺延时间以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同意为准)。枯死松树采取择伐的方式清除,清除工作按照由疫区小班边缘向内推进的原则,彻底清除区内所有枯死松树、树枝,并集中焚烧处理。除治队按组开展工作(每组不少于*人),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年版)》(林生发〔****〕**号)相关疫木除治的作业技术标准和《****娄底市娄星区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采取“一查二砍三清四碎(烧)五包六埋七捆八标”的技术操作程序进行。"一查":查清枯死松树的数量、地点,将所有枯死松树编号,依号除治,防止漏伐。除治队伍进场后根据枯死松树分布情况确定各个小组除治范围并制定除治路线,从外围向里逐一清除枯死松树,并利用甲方要求的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松线管家APP对其进行拍照登记,照片要求附带时间、地址、经纬度、编号等信息。"二砍":采用油锯将枯死松树砍倒,伐桩保留高度不超过*cm,然后将伐倒的松树主干分段堆放,运至疫木处置点处置。“三清”:对砍伐的所有松树树干及*cm以上的枝桠全部清理运至集中处理点进行除害处理。“四烧”:在每个除治小班选择*-*个安全适宜的地点作为集中焚烧点,严格按照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防灾减灾办野外用火要求,做好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并做好用火申请,做到“火不离人、人走火灭",并及时清理现场。“五标”:标牌上注明警示标语,以便核查。并对该步骤进行拍照登记。除治环节以甲方指定要求严格拍摄*张照片的形式存入二维码管理系统,照片质量不合格同样视为除治质量不合格处理。第三条项目期限项目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项目价款及支付*、除治单价为:**.*元/株,预计需除治*****株(具体以实际除治株数为准),项目总价:*******.**元(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任圆整)。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劳务费、保险费、设备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款项支付: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项目开工一个月后且完成工作量的**%,支付**%的项目费用,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项目完成工作量的***%,经甲方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的项目费用,经省、市评估达标,支付剩余**%项目费用。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五条权利与责任*、甲方有权督导乙方工作,对乙方的防治方案有审查和修改的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防治服务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并对乙方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防治服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义务协调作业乡镇、村、组居民关系。*、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服务款项。*、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森林植物、过境线缆等公私财产采取保护措施。*、除治对象必须是枯死(濒死、衰弱)松树,不能砍伐健康松树,禁止乱砍乱伐、不得随意丢弃枯死松树。*、枯死松树枝采取焚烧方式处理,焚烧地点要求乙方专人负责并做好安称全防护措施。*、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注意施工安全,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和人身意外事故。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作业过程中要避免造成第三方损失,如遇赔青、财物损毁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枯死(濒死、衰弱)松树除治台帐填写,含伐桩处理的GPS信息登记、标识标牌编号、影像拍摄、疫木处理去向等相关内容。第六条项目验收防治工作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枯死松树清理阶段出现新增枯病树情形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充除治措施。如经省、市验收后,项目被评为全省林业“优秀”项目奖励*万元,如项目在全省林业系统排名“靠后”罚*万元,以全省林业系统考核综合通报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的时间完成除治任务,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违约金,逾期**天仍未完成除治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部分按**%标准办理结算。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对于防治质量不达标,未按照防治技术规程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经省、市绩效评估判定为不达标,经区各相关单位联合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八条合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任意解除,但在履行过程出现下列原因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追偿。*、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防治工作的期限超过**日的。*、乙方未通过验收且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乙方未按照规范进行除治工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其他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娄底市娄星源局(类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日期:乙方: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