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峯尚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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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峯尚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 项目名称:峯尚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购置食堂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送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或网上领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等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邮件主题“峯尚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请带好相关材料到******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号         联系方式:姜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号清河湾东门(营盘街地铁A口出过桥下南行***米)             联系方式:谭明慧;***-********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明慧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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