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波市2023年度“美丽山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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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美丽山塘”建设的通知》(浙农水电〔****〕**号)要求,经县级初评、市级复评,现将拟确定的****年度“美丽山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宁波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号邮编:******附件:****年“美丽山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docx宁波市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