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佛冈县2023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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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中调协〔****]*号)、《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粤调协〔****]*号)文件精神,县司法局于****年*至*月份组织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经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司法所初审、人民调解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和综合考评,最后评定曾小梅等*名人民调解员为三级人民调解员,蒋华军等*名人民调解员为四级人民调解员。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一、三级人民调解员名单(*名) 曾小梅佛冈县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邓昭君佛冈县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冯事雄佛冈县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陈家丽佛冈县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四级人民调解员名单(*名) 蒋华军佛冈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姚炽林佛冈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邓艳芳佛冈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易凤莲佛冈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刘利利佛冈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望此次获评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同志再接再厉,立足调解岗位再创新的业绩。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获评等级调解员学习,以“比、学、赶、超”的精神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佛冈县司法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