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维护两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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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维护两年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单位 分项单价 所属行业 ** 健康管理中心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维护期限*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项 人民币******元 未列明行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号*栋***房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如为被授权人签署响应文件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响应截止日前*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桥东学背街*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财政部门 联系人:惠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             地 址:惠州市麦地东一路*号加旺花园*、*号楼*层**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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