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长城新媒体集团合作开展河北文旅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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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Fragment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项目名称: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长城新媒体集团合作开展河北文旅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与长城新媒体集团合作开展河北文旅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省唯一一家以互联网为主体、以权威媒体、政务平台、民生网站为基本定位的省级新媒体集团,我省三大主流媒体之一,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我省权威平台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唯一运营和维护单位,合作举办的主题活动也将依托这些独有的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制作专题、视频和图文的报道。依托长城新媒体与我省周边省份重点新媒体联动优势,以京津媒体为重点,并选取晋蒙辽鲁豫等周边省份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进行联合宣传。鉴于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 张哲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丽青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周梦韩、刘骁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跃进路*号天元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 六、附件长城新媒体论证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