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天长市十八集第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重新发布)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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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十八集第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重新发布)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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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关于“天长市十八集第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重新发布)”,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等描述,均调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咨询服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中删除“无息”,调整为“在具备实施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与施工同步付款,每次按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计算已完成工程跟踪审计费用的**%付款;提交跟踪审计成果文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在审计定案后一次性付清。”
二、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名称:天******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