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昌吉市世纪大道127号小区庭州书城主楼1栋1-14层商业用途房地产(不含地下室)(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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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位于昌吉市世纪大道***号小区庭州书城主楼*栋*-**层商业用途房地产(不含地下室)(二次挂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新疆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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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位于昌吉市世纪大道***号小区庭州书城主楼*栋*-**层商业用途房地产(不含地下室)(二次挂牌)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该房产所在楼栋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综合楼,本次租赁一至十四层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竣工年代为****年,目前维护状况良好,外墙干挂石材、铝合金框双开玻璃门、塑钢窗。室内未进行装修,毛墙、毛地。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 二、该房产*层大厅吊顶、墙面、地暖的部分及**层办公场所均由出租方进行了装修,装修投入的费用及房产的办公设施、外墙亮化工程及部分剩余工程材料等费用共计*******.*元(详见《施工图预算汇总表》)。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接受出租方投入的装修及工程材料等费用,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在租赁期内(*年)每年向出租方支付装修及工程材料等费用******.**元(此费用不包含在每年租金内)。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持出租方、意向承租方共同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函》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施工图预算汇总表》等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