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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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征预告〔****〕**号为保障舞阳县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舞泉镇柴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外环路北侧,金大地南侧。东至舞泉镇柴庄村土地,南至南外环路,西至舞钢市土地及舞泉镇柴庄村土地,北至金大地及舞泉镇高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柴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四、预公告期限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五、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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