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关于35kV寺山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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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kV寺山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来宾供电局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王毅/***********,通讯地址:来宾市翠屏路***号来宾供电局,邮编:****** 三、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附件: *. **kV寺山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kV寺山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相关附件*. **kV北五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kV北五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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