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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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竞谈-****-**-*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河南******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号河南省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二层*,***,***.**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三、评审专家名单何洪剑、宋耀林(副场:兰考)、李彦辉(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 【****】***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家,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项目中标单位企业规模为小型企业,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水利局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楼联系人:王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MOCO新世界C栋联系人:刘念念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念念联系方式:****-*******附件下载: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评标资料.zip清单报价表*.png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pdf.pdf鹿邑县水利局鹿邑县****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部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rar清单报价表*.pn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