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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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现对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在当前页面获取交易文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联合会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万元/年
*、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对其满意度回访,满意度达到**%以上,继续服务,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满意度为**%以下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人数:***人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方式:自行邀请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需是各级机构和组织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包括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和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中要求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交易文件发售办法
*、交易文件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 **时 ** 分至**** 年 **月*日 *时 ** 分
*、交易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 元整,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网上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分
*、开标地点:琅琊区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人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号琅琊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股二楼东***室
联系人:赵玲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滁州市吾悦广场亭城印巷步行街二楼****号
联系人:姚垚
电话:***********
    附件:滁州市琅琊区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