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肺功能混合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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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肺功能混合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医院根据业务需求,采购肺功能混合气体。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医院相关要求和规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项目内容按需求提供肺功能混合气体,限价*.**万元,服务期三年。二、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号三、项目明细和要求报名后获取。四、比选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提供复印件者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六、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开标时应携带标书,标书A*纸张装订,按规定密封,有封面目录,加盖公章(鲜章),确保牢固、整洁;*.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时递交的投标任何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比选人或相关部门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参选或中选资格,如给比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赔偿责任。七、报名时间****年**月*日-*日,*:**-**:**,**:**-**:**,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号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职工食堂内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联系人:张老师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后勤保障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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