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合作投资主体比选项目(重)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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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合作投资主体比选项目(重)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DBHC****-ZB***(重)
原公告招标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合作投资主体比选项目(重)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内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公告网页版第*.*条末尾处,投标截止时间为****-**-**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原文:“承诺至少按 *** 元/户向当地政府兑现工作经费”,现更改为:“承诺每季度**日前,按当季度实际完成的户用屋顶光伏建设的户用数量计算,至少按 *** 元/户向当地政府兑现工作经费”。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做了相同规定的,同步进行更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原文:“承诺按每平方米每年不低于*.*元向农户缴纳租金”,现更改为:“承诺每年*月底前,按每平方米每年不低于*.*元向农户缴纳租金”。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做了相同规定的,同步进行更改。
*.第四章评标办法***.******.***(*),原文:“*.发动农户并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完成光伏板及配套设备安装的,申报企业承诺按***元/户标准向当地乡镇政府兑现工作经费的,得*分;每增加**元/户的,得*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现更改为:“*.发动农户并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完成光伏板及配套设备安装的,申报企业承诺每季度**日前,按当季度实际完成的户用屋顶光伏建设的户用数量计算,按***元/户标准向当地乡镇政府兑现工作经费的,得*分;每增加**元/户的,得*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原文:“要求签订投资协议后半年内完成,如投资主体建设户用屋顶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未达到**MW就放弃建设或消极怠工,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现更改为:“要求签订投资协议后**个月内完成,如投资主体建设户用屋顶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未达到**MW就放弃建设或消极怠工,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ov.cn/hcggzy/)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地 址:河池市任香路旁市体育训练北面金旅国际投资大厦*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