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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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HZC********(招标文件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号*幢***、***室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下浮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为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提供各类食材及农副产品的采购、供应、配送、初加工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干货、调味料、零食、杂货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而定。(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中标人将所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收货员对中标人所配送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等逐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中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若发现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收回所供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发现货物存在质量、数量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足、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壹年或本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凡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时,服务期结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中标人配送的食材等货物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对于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周曙岗、卜丽华、杨慧伟、王德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打分及评审:******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人。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邮编:******,联系人:单杰,联系电话:***-*************,传真:***-********)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弄*号         联系方式:余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单杰、王静雯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杰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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