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灵川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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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本工程预算由广西公信******编制,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本工程审定预算总造价为********.**元。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注:①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②根据桂建发〔****〕*号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本项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计价。招标人:灵川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民政局 地址:灵川县灵南路*号 联系方式:杨常泽****-*******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 ****-******* 联系方式:毛崇文、李鹏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