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省政府批准我县两人被追认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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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我县要求追认吴思澄、吴文资为烈士的申请获得了浙江省政府的批准,并收到了浙江省政府颁发的《烈士通知书》。据悉,****年**月**日,红军挺进师第四纵队遭到数倍于己的敌军重重包围,退至庆元合湖三堆村,后由三堆村交通员带路,安全突围。在返村路中,交通站负责人吴思澄、交通员吴文资遭敌被捕,并被残忍杀害。新中国成立后,因年代久远、第一手史料缺等原因,吴思澄、吴文资的革命烈士认定工作迟迟未有突破。****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组建专班、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查找佐证材料并核实,形成调查结果后,多次到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详细汇报并争取支持帮助,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逐级申报追认烈士事宜终获批准。***.******.***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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