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鸿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木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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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年产****套木门生产线项目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上******项目拟建于诸暨市暨阳街道上村,租******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套木门的生产规模./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浓水,作为危废处置。*、废气: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套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P*#)排放。砂光/打磨粉尘:项目设打磨房,砂光/打磨粉尘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P*#)排放。涂装废气(含洗枪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预处理后,由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支**米高排气筒(P*#)排放。*、噪声: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车间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固废;一般固废室内堆场*间,危险废物密闭储存场*间;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鸿为环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