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2024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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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号成都国际商贸城四区市场*楼*街*-*****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乐至县****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 拟在乐至县城区和劳动镇实施春节节日气氛营造工程。主要内容为陈毅广场、天池公园、南湖公园、帅乡大道、千业路、东南西北街、川鄂路等主要街道和劳动镇主要街道的亮化、装饰工作。 *.本项目预算包含但不仅限于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拆除等所需的一切费用,还包含部分采购人自有挂件和其他光源的安装维修及相应辅材等费用。 *.在不改变工程量的基础上,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优化并经采购人最后核定后方可实施。 *.LED挂件不得低于六种,其中至少一半及以上能够动态显示。 *.LED满天星为暖色调,须为动态显示。 *.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本次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需供应商自行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及实施方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璐、覃素英、周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LZCJC[****]**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宏扬路南二巷**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乐至县****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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