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林州市人民医院综合预约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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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林州市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综合预约系统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综合预约系统*.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号)中“二级及以上医院应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提供多种途径、多种有效证件的预约,落实分时段预约,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等多种预约模式。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分诊系统,并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形成智能问诊—分诊—预约—病史采集流程”的工作要求,以及河南省卫健委“便民就医少跑腿七大举措”中“改善医技检查科室就诊秩序和工作流程,建设医技检查集中预约信息平台,对门诊及住院患者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分时段、分类别及分专业预约,统筹安排检查时段,多个检查项目尽可能一次性完成”的工作要求,林州市人民医院拟采购综合预约系统。该项目拟定供应商******,主要原因为:(*)该系统是为建立院内多途径预约挂号号源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医技检查智能化集中预约平台、持续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统筹安排各类检查,多个检查项目,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减少重复排队的情况。涉及患者就医流程的优化与改造,须与医院在用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并保证数据的连贯性。医院目前在用信息系统中门诊挂号系统、分诊叫号系统、医技叫号系统、门诊收费系统、门诊医生站系统等信息系统******开发并负责维护服务;(*)因软件系统涉及故障解决、功能优化、系统升级等,需要系统源代码的支持,软件源代码知识产权均属******,若使用其他厂商提供的综合预约管理平台,无法保证实现全部就医流程的对接改造,且对医院业务造成影响、风险大、周期长、增加接口费用资金投入等。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号楼*单元*层***号-***号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梁玉芳林州市财政局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郭立新林州市妇幼保健院正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范玉亮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林州市人民医院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人:张竖巍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河南******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室联系人:宋丽 联系方式:***************年*月**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林州市人民医院综合预约系统采购项目.pdf论证意见*.pdf论证意见*.pdf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