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工作“三分监管”模式“奏效”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科学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增强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县市场监管局“量体裁衣”、分类分别监管,“三分监管”推进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明显。一是分类别,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督导大型商超、仅销售预包装和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分别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帮助企业梳理出风险点,建立风险隐患“三个清单”,对内部管理较好的中大型企业,赋予企业自主权;对小微型销售等企业量身定制简易版风险清单,确保风险隐患始终保持在可防可控范围。二是抓推动,积极在监管手段上做新尝试。出台《金湖县食品销售企业“三分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方案》,建立健全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对落实到位的企业以县食品安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调整日常监管频次。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对大型企业内部已有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对接或采取截取企业内部系统自查情况图片,代替省市场监管局智慧化监管系统日管控相关记录。三是重培训,寓管于教提高工作参与积极性。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宣传力度。督促、帮扶企业制定从业人员分类培训标准,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实行“科所联动”,对企业配备的“三类人”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操作,并随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目前,全县***家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施率动态***%。管理人员考核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