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郑某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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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非法采矿案我局经巡查发现,郑某涉嫌非法采矿,经过现场勘测、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查,郑某于****年**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将施工产生的石料外运并出售。二、调查后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郑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施工产生的石料外运并出售,非法获利****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非法采矿事实。三、案件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浙自然资规〔****〕**号)矿产资源类序号**的规定,决定责令郑某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现场留存的***m*矿产品;对郑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处罚款***元。四、行政处罚履行情况郑某已缴纳罚款,没收现场留存的***m*矿产品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