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1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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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天物华乐中量元素水溶肥试验研发项目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北路***号A*幢***室******************位于该处已建闲置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在现有厂房内设置生产间、技术室、培育室、灌装间、原料房、成品间、办公室和环保工程等。将主要原料硝酸铵钙、硝酸镁、生物营养液、少量的三乙醇胺等按照一定配比进行混合搅拌,开展实验研发,项目建成后年试验研发中量元素水溶肥**批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内实行雨污清污分流。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尾水最终由******铁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好厂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投料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控制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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