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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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年修订)》(师政人事〔****〕**号)精神,为做好****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修培训计划要求(一) 各学院(部)、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紧缺情况,引导教职工报读或报考相应需求学科方向。(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做组织申报工作。二、申报者须具备的条件和支持政策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年修订)》(师政人事〔****〕**号)(附件*)。三、进修类别(一) 学历、学位培训(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申报对象:全体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二)非学历、学位培训(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申报对象:全体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四、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年**月*日—**月**日,教职工本人可通过学校官网--数字校园,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页,点击【业务直通车】—【人事系统】—【自助平台】—【自助申请】—【教职工进修培训】,填写进修申请信息,生成并打印《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年**月*日—**月**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 部门发展需要,对本单位申请进修教职工的进修计划进行资格审核及审批,填报《送培博士计划表》(附件*)、《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辅导员除了经所在学院(部)审批外,还须经学工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三)****年**月**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进修教职工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办公室,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人事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有关单位。 (五)学校与进修教职工签订送培协议或进行进修备案。五、其他事宜(一)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当年有效,经学校审批同意进修而未获录取者,再次申报时须重新申请;凡未经审批参加相关进修的,均属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享受任何资助待遇,并按照学校相关考勤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二)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各单位各类进修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同类人员总数的**%。教职工在职进修培训期间仍占所在单位岗位编制,各单位不得以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为由,申请增编、增人计划。(三)已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等上级部门资助的进修培训项目教师,选派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外,也须填报进修培训计划。(四)其他进修培训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年修订)》执行。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年修订)(师政人事〔****〕**号 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 ****年度学院(部)送培博士计划表 ****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人事处****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年修订)的通知)(师政人事〔****〕**号).pdf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附件*:****年度学院(部)送培博士计划表.docx附件*:****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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