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安徽马鞍山: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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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据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发布关于我市刚性和改善型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政策延期的公告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马住建〔****〕***号)文件继续执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据(马住建〔****〕***号)文件显示,对于在马鞍山市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公寓)的购房人可获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商品住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或存量房(二手房)核价单核定价值*%。享受补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合同在备案机构的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备案机构的备案日期为准。在政策期限内未在备案机构备案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出处:中房网,作者: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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