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对【吴中区中心城区先行示范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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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吴中区中心城区先行示范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吴中区城南街道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项目位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为:(*)先行示范区内存在问题的雨污主支管进行修复或雨污分流改造,包括市政管网**.***公里(其中市政污水主管**.**公里、雨水主管**.***公里);小区管网**.**公里(其中污水主管**.***公里、雨水主管**.***公里);排水户居住小区**个、单位庭院**个、小散乱***个、工业企业*户;(*)对商城河、商贸河、罗盛河、朱家河、新江中心河、十一号河(苏蠡路-新蠡路段)、田朗港北段等*条河道*.***km进行清淤、驳岸修复、生态修复等,碧波老闸增加*台水泵(*立方米/秒)等水利工程。施工期:工程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淤泥冲挖水和淤泥运输余水等。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对水体影响不大。基坑排水经抽排后进入周边沉淀池进行处理,出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禁止外排,淤泥冲挖水和淤泥运输余水通过沉淀处理达后就近排放入附近河流,对水体影响不大。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施工期对空气的影响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和汽车运行带来的尾气,施工开挖、交通运输等施工作业造成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居民区环境空气造成轻微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降低粉尘和扬尘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期的运输车辆管理工作,运输车辆采用篷布严盖或加水防护等措施,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抑尘;*.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等,污染源强较高,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区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一侧,并在设有隔声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对于挖掘机、推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不在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等)等方法,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定期清运、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将产生若干污泥与浮油,经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外运处置,对环境基本无影响。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配备运维人员,因此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营运期水泵会产生一定噪声,通过对水泵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正确规范安装设备;利用绿化植被吸声、距离衰减;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少量修枝剪叶、枯枝败叶等,由环卫清运。****年*月**日至*月**日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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