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襄阳市本级]襄城经济开发区绿色转型升级新社区建设项目襄城经济开发区绿色转型升级新社区建设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310FJ-083002001)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XYSZ-JSGC******FJ-*********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襄城经济开发区绿色转型升级新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襄城经济开发区绿色转型升级新社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由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发工验收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否符合要求?
回复: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符合要求。
问题*:针对招标文件须知表 ***.******.*** 类似项目业绩第三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认定范围仅包含“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 号)“备案机关不再另行颁发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单位凭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有关手续。”请问工程竣工验收表是否可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工程竣工验收表可以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人:**********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