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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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浏河************GB*****号地块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恒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新建浏河************GB*****号地块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二、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招标类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招标*.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委托服务范围: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包含所有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编制及核对(含钢筋翻样)、概算审核及与工程相关的配套服务、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市场调研(需出具咨询报告)及审计时配合清单及计价的解释等,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金额约**万元。*.服务期:按照甲方要求的节点,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工作。*.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要求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苏州恒中******(太仓市公正路**号联合大厦**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前,*时**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公正路**号联合大厦**楼苏州恒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六、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说明:*.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规模、体量、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设定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万元,投标人进行自主报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的人工、耗材、工具、设备、评审专家评审费、公证费、交通费、食宿费、加班费、保险、补贴、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结算和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整体土建、安装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核对,提交咨询成果报告,经招标人确认,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 **%;(*)完成项目整体所有专业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核对,提交咨询成果报告,经招标人确认,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 **%;(*)工程整体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剩余款项。*.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预算金额,***万元以下按*.*%,***-***万元*.*%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后下浮**%计,如计算不足****元按****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凡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八、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联系人:张波 电话:****-********地址:太仓市浏河镇紫薇路*号*楼***室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恒中******联系人:罗来山 电话:***********地址:太仓市公正路**号联合大厦**楼十、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苏州恒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