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1月0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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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附件*******环境影响后评价阿克苏地******新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环境影响后评价巴音郭楞蒙古自******新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注:如在*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