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风物流(武汉)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3M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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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物流(武汉)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M*地块)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H*******项目名称 东风物流(武汉)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M*地块)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名称 东风物流(武汉)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土地权属瑕疵风险。本标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武汉风神科******,系****年转让方吸收合并武汉风神科******时吸收合并的资产,未更新不动产权证书,转让方承诺本标的资产归其所有; * 土地延期开竣工风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该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为****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现面临延期开竣工风险。 *《投资协议》违约风险。《投资协议》第***.******.***条约定:“如******进行上述转让、变更但乙方仍执意进行上述转让、变更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价格回购该项目用地使用权”。《投资协议》第***.******.***条“乙方因自身原因到最后本项目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或投产的,每延期一日开工或投产,需向甲方缴纳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开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合同,若甲方不解除投资合同,乙方还应按土地出让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现该土地转让未取得该《投资协议》中甲方的书面同意文件,可能面临违约转让风险及延期开工投产风险。 *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当继续履行并完成标的资产所涉的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项目编号:******ZD-ZZ-***) 项下转让方负有的全部义务并承担相关风险。如受让方未能全面履行前述《投资协议》项下义务致使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法律责任,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遭受的全部损失。 *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当地政策为依据,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最终以政府要求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需完全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三章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的政府要求(包括投资强度、建设要求、建设时间等)。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应予以关注: *.本次评估的账面价值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 *.本次评估价值含税。 *.委估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租出等产权受到限制的情况,其产权完全由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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