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关于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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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同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等有关规定,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形成了《同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名单》、《同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新增保护单位名单》和《同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含)至****年**月**日(含)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来电、电子邮件形式向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均不予受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tawhg****@***.com联系地址:同安区环城南路***号(同安区文化事务中心)邮政编码:******附件:*.同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名单*.同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新增保护单位名单*.同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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