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益阳市资阳公安分局益阳市公安局汽车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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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公安分局益阳市公安局汽车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益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资阳公安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公安局汽车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 *、项目内容:益阳市公安局汽车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何丽辉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原益阳县电容器厂家属区以西贺家桥路以东 *、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和有关职能部门 验收方式:联合验收 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原益阳县电容器厂家属区以西贺家桥路以东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洪波法定代表人:刘庆丰 委托代理人:曾吉湘委托代理人:彭新华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江金社区*** 开户银行:******益阳银城支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