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连云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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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核电机组排水井隧道高分布式抗性专用填充材料项目、******铁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 ******关于******铁尾旷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铁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连环表复[****]****号 ****年**月*日 * ************.pdf 连云港市污泥制园林营养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二期扩建项目 连环表复[****]****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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