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7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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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告(****年第*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红星超市销售的香蕉、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红星超市;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食品名称:花生米;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红星超市;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红星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香蕉、花生米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红星超市在购进该批次“香蕉、花生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张氏水果小屋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张氏水果小屋;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张氏水果小屋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香蕉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免予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张氏水果小屋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
三、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李氏副食店销售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花生米;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李氏副食店;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李氏副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花生米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李氏副食店在购进该批次“香蕉、花生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
四、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羌湖超市销售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花生米;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羌湖超市;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羌湖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花生米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羌湖超市在购进该批次“花生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
五、北川安昌镇唐记水果副食店销售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小台芒;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北川安昌镇唐记水果副食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北川安昌镇唐记水果副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小台芒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免予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北川安昌镇唐记水果副食店在购进该批次“小台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
六******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豇豆;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被抽样单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豇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销售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在购进该批次“豇豆”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防止再次出现不合格产品。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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