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忻府区改善空气质量禁止燃用民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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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忻府区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忻府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府区****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向各乡镇街发放了《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禁止燃用民用散煤的通告》*****份。通告规定了禁燃区域:****年底前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和****年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所涉及*个乡镇(街道)**个村。规定了禁燃时间:****年底前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全年禁止使用民用散煤;****年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所涉及的乡村自****年**月**日起禁止使用民用散煤。通告要求即日起所涉乡镇(街道)及各村、社区负责人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严禁散煤入村入户,认真排查辖区内居民存煤,并督促居民个户自觉对现有煤炭燃料及其制品进行清理,确保****年**月*日前辖区内散煤清零。守住“空气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的底线,锚定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提质进位的目标,为忻府市民有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