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关于崇左市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条例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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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针对《崇左市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白头叶猴栖息地范围内的水体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已对此款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我局参照执行。特此说明。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的通知.pdf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