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蔡海炳入选 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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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文明办得到消息,福建省文明委**月*日公布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名单,石狮市公安局锦尚派出所所长蔡海炳入选,类别为助人为乐模范。这也是我市第二个福建省道德模范,另一个为石狮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集体),类别也是助人为乐模范。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指出,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性强,是引领社会向上向善的旗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级道德模范**个,包括福建省级道德模范*个、泉州市级道德模范**个、石狮市级道德模范**个。(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高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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