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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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分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共*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业务股)通讯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号二楼***室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黄河流域宛川河甘草店段综合治理工程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高崖镇榆中县水务局甘肃******本工程规划治理河道总长*.**km,共新建堤防及河道护岸**.**km,其中:新建堤防*.**km,新建护岸*.**km;新建防冲齿墙**道,河道清淤*****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湿法作业、施工场地道路硬化、建材堆放遮盖、渣土运输限高、遮盖、施工车辆出入清洗轮胎、施工场地内较长期闲置空地绿化等措施。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泥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露、遗撒、飞扬。*、项目施工期工程废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需经沉淀池沉降后回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统一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和弃渣统一收集后集中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强噪声设备施工,沿线临近居民区的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等,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工程红线范围内;临时堆土的拦挡、苫盖;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覆土绿化;清淤工程在枯水期施工,雨季采取施工围堰形成封闭施工区域,防止地表水水质污染,减少施工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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