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灌阳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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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一、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责?任?人:灌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人:陈芙蓉??灌阳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工作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关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灌阳县****年乡镇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xlsx灌阳县****年千人以上项目三个责任落实表.xls灌阳县****年农村饮水村级责任人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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