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销售环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现场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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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为持续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保质保量完成,近日,市场监管局制定年度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现场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目标和重点任务,组织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了****年销售环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年我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农村食品经营店(销售环节)***家,按照不低于*%的比例的验收覆盖率,随机抽取现场验收对象**家,覆盖塔岭、长岭、蓉花山、吴炉、青堆、栗子房、大郑等乡镇。图片附件本次验收主要按照“四有五不”的基本准则,重点从以下六方面开展现场检查:一是主体资格即证照的合法有效、公示情况、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相符;二是从业人员即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的取得情况,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的掌握情况;三是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即经营场所环境、食品贮存规范,相应的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转情况;四是购销过程管理即留存购货方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材料情况;五是经营制作过程管理即是否按照食品相关安全标准贮存食品,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经营“三无”、假冒伪劣食品等;六是食品安全自查即是否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并记录,按规定保存自查记录。本次现场验收对检查中存在的冷冻柜没有温度记录表、食品就地存放、未及时开展自查等情况,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向业户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宣传,讲清楚相关处罚依据,通过边检查边培训边宣传的方式,引导我市农村食品销售者守法规范经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品质优良、安全放心的食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高质量需求。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以“四有五不”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覆盖率,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形成良好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