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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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规定,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号)、《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现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年**月**日下午**:**二、听证会地点: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三、听证方案要点: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对充分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区片与区块划分及范围、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的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附件:《听证会须知》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
C:\fakepath\附件:听证会须知.docx